为进一步保护门路交通次序,削减各类交通违法,防备各类交通变乱,上海警方延续对非灵活车违法行为展开大整治,现曝光近期非灵活车违法行为,以警醒交通介入者。 2022年1月7日7时19分,松江公安民警在迎宾路近方塔南路北约150米处,对当事人袁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2年1月7日7时45分,奉贤公安民警在邮电路南营私路西侧,对当事人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平安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1年1月6日10时28分,长宁公安民警在虹桥路沪青平公路东处,对当事人范某某实施“非灵活车未在非灵活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2年1月6日12时43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月罗公路近蕰川公路东约50米处,对当事人田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平安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2年1月6日9时42分,普陀公安民警在曹杨路武宁路北处,对当事人江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平安头盔的(未系平安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2022年1月6日8时07分,浦东公安民警在张杨路东方路西约5米处,对当事人刘某某实施“非灵活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2年1月5日10时09分,崇明公安民警在大通路团城公路东约10米处,对当事人陆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平安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值班编辑:丁昊杰、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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