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下降门路交通安全风险,庇护公路路产路权,标准门路运输次序,确保群众大众生命财富平安和公路及公路从属设备无缺,福鼎市交通运输综合法律大队、福鼎市公安局交通差人大队决议自2023年9月20日起,启用福鼎市车辆路面静态检测技术监控(第一批次)。 一、车辆路面静态检测技术监控点位信息 二、分阶段实施: (一)2023年9月20日零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为试运转阶段,非现场法律查处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当事人收到奉告后自动到福鼎市交通运输综合法律大队接管观察处置的,可按以下情形别离处置: 1.未跨越车货总质量限值 70%的,赐与批评教育; 2.跨越车货总质量限值 70%及以上的,对超限超载部分按每吨300元标准实施惩罚。 3.当事人不自动到指定地址接管观察处置的,对超限超载部分按每吨500元标准实施惩罚。 (二)2024年1月1日零时起对货运车辆经车辆路面静态检测技术监控点自动称重检测超限运输行为,交通运输综合法律机构将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公路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令律例的规定依法处置。 三、货运车辆途经车辆路面静态检测技术监控路段时,应按照门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相关标识通行;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车辆号牌规定、违反载货汽车驶入禁令标志等涉嫌违反门路交通平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中华群众共和 国门路交通平安法》《中华群众共和国门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等法令律例依法处置。四、车辆路面静态检测技术监控应用机构 (一)交通运输综合法律机构 福鼎市交通运输综合法律大队,联系电话:0593-7833736,地址:福鼎市山前街道城东南路88号。 (二)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 福鼎市公安局交通差人大队,联系电话:0593-7854522,地址:宁德市福鼎市锦福路396号。 END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